深圳城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,对违反《条例》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,进行批评教育,并发放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教育和敦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;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,将以罚促管推进《条例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,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;12月以后即进入常态化执法阶段,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范围内,对不按要求设置、投放和收运的行为进行处罚,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,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。